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厦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厦门市工信局、厦门市发改委和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日前联合印发《厦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厦门市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循环性工业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十五五”期间,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确保厦门市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深度优化产业结构
推动产业升级,促进主导产业低碳发展。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统筹加快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土地、指标容量、公共服务等政策手段,引导加工制造企业从岛内向岛外转移,加强对产业转移的引导和调控;坚持集中、连片、成规模的工业用地布局,以“四高”标准组团式推动大综合产业基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产业集群集聚。
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厦门市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城市特征,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布局关键产业链及其核心环节,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前沿战略材料、氢能与储能、基因与生物技术、深海空天开发等未来产业。
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评估检查,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处置意见,实行动态管理,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
推动产业低碳协同发展。强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耦合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链。
持续推进节能降碳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清洁、低碳、安全和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强能源消耗强度控制,重点控制石油消费增量,实施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深度开发利用“双轮驱动”。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新建煤电机组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进天然气稳定发展,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加快储能产业发展,提高储气能力。
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积极发展“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在高耗能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大幅提升产业清洁化水平。积极引导企业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实现优质制造。
发展绿色低碳技术
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突破。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开展一批科技攻关项目。鼓励建设绿色技术国家创新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支持企业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资源,搭建多边产学研合作平台,重点开展新能源材料、先进碳材料等材料技术和氢能等能源开发技术的协作。
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聚焦产业发展需求,推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加强绿色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激励和国际合作。
积极推行绿色制造
创建绿色低碳工厂。以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为评价导向,培育绿色工厂,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强化绿色工厂动态化管理,培育本地第三方评价机构。鼓励绿色工厂编制绿色低碳年度发展报告。
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鼓励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消费品等行业龙头企业,在供应链整合、创新低碳管理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
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推动绿色园区建设,指导园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鼓励园区配建光储充放检等新型电力基础设施,推进工业建筑屋顶光伏开发利用,全面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在重大片区和产业园区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促进能源、水、土地等各类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促进中小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中小企业资源配置和生产模式,探索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评价,引导中小企业提升碳减排能力。实施中小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工程,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科学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发展。依托厦门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平台优势,开展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引导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方式回收废弃产品和包装,建立逆向回收体系。
鼓励企业再制造再利用。支持废旧汽车、废旧工程机械、废旧机床等产品零部件再制造,培育一批再制造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再制造产品认证,建立自愿认证和自我声明结合的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加大再制造产品市场推广力度。
强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多品种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以工业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应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