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省大数据 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省工信厅印发《河北省大数据 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培育引进优势企业,鼓励开展融合应用,强链补链延链,推动产业链集群化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七大重点任务。
实施产业聚集发展行动。统筹全省大数据产业布局,打造雄安新区大数据产业研发创新及成果转化引领区,承德、张家口(张北、怀来)、廊坊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引导超大型数据中心向张家口、承德等能源富足、气候优势明显的区域聚集,低延时、高带宽为主的大中型数据中心适度向廊坊、石家庄等区域发展,建设工业、农业、教育、交通、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行业大数据中心,形成“1+3+6”产业发展格局。
实施信息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加快网络强省建设,提升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城市家庭百兆宽带普及、千兆城市建设,积极争取在雄安新区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点,支持张家口市申请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加快推进雄安新区、冬奥会张家口赛区、各市主城区5G网络建设,到2022年,全省5G基站数量超过7万个,各市主城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优化提升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网络接入能力;加快NB-IoT(窄带物联网)网络部署,推动商用网络城市全覆盖。
实施 提升行动。建设一批创新平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河北省数字经济研究院,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不少于10家。打造鲲鹏创新发展生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重点突破分布式高速高可靠数据采集、机器学习、海量数据处理、数据真伪识别等数据采集、挖掘、展现关键技术。加强数据安全技术攻关。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京津大数据科研成果在河北转化孵化。支持中央驻冀科研院所开展大数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研成果就地转化。
实施企业培育引进行动。引导省内大数据骨干企业实施上下游垂直整合和跨行业横向拓展,打造一批行业旗舰。立足产业配套,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打造一批大数据细分领域单项冠军。针对产业链短板,着力引进数据处理、数字内容服务等大数据核心领域和关键芯片、服务器等硬件制造领域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到2022年,全省大数据企业超过50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大数据企业超过50家,培育引进1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大数据企业。
实施大数据融合应用提升行动。实施“大数据+”工程,推动大数据在智能制造、电子商务、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等N个行业领域融合应用。开展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建设,提升大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服务能力。
实施产业链提升行动。加强数据采集存储,推动智能传感器、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大数据服务器等数据采集终端和存储设备研发与产业化。开展数据加工分析。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开发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工具、数据挖掘算法、语义引擎、数据仓库等软件产品,围绕钢铁、石化、轻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业务流程及数据应用需求开发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推动数据交易流通。重点开展工业领域数据产品交易,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
实施数据安全提升行动。完善大数据安全保障、评估体系及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大数据安全技术防护和安全管理;探索建立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个人隐私等大数据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大数据采集、使用、开放等环节涉及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推动制定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数据交易和合理利用等方面大数据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