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整体性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系统性变革城市管理流程、一体化推动产城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动力。意见从“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等几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在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方面,要建立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促进新型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丰富普惠数字公共服务、优化绿色智慧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在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方面,要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在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方面,要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创新运营运维模式、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
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政策保障。各地方要加强领导,推动各项政策措施、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杜绝数字“形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