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刚学会网购,现在看到啥都想买,这不今天又收到了一件快递,我说这叫‘报复性’消费。”11月14日,来自辽宁沈阳的张先生对记者表示。
这是“互联网++”渗入大家日常生活的一个缩影。根据2015年7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重点行动包括“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智慧能源、“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11项。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是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结构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
以“互联网+”便捷交通为例,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王民(化名)对记者表示,这些年来,通过互联网约车确实方便了。虽然较之前在价格上的优势已没那么明显,但如果赶上一些活动确实非常便宜。“之前赶上一次活动,拼车是1折,都快赶上地铁的价格了。”
尽管如此,王民对互联网约车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颇有微词。他举例道:有时候在不好打车的地方,好不容易约到一辆车却遭遇司机单方面无故取消订单。遇到这种情况,平台对司机会采取一些措施,但对乘客并没有任何补偿,只能继续叫车、等待。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记者输入“网约车”搜索,显示有近880条结果。从投诉内容看,拒载、绕路、涨价、中途甩客等较为常见。
事实上,对于这一问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有明确规定。“建议乘客做好证据保存,并及时向网约车平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龚道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时,作为承担承运人责任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对驾驶员开展有关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确保运营安全,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再比如,“互联网+”电子商务中,同样存在一些问题。就像当下正火热的“直播带货”,不乏一些数据造假、主播虚假宣传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公众的消费体验,也损害了商户的利益。所以,这就需要细化对直播带货的监管措施,将其纳入市场监管正轨,打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对于这一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就《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
事实上,不光是“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电子商务,对于整个“互联网+”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都迫切需要予以解决。值得关注的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系统总结近年来推进“互联网+”行动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2021年3月底前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新举措,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不过,像网约车、网购一样,众多的“互联网+”的确已经成为大家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创造出一些新的经济业态。
财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伍超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全球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潮中,我国大力发展“互联网+”,可以实现互联网与实体经济各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一二三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产业数字化。
“‘互联网+’一方面可以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社会资源整合中的优化集成作用,推动传统产业流程再造和优化升级,拓宽延展传统产业赛道,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伍超明说,另一方面,“互联网+”还会培育新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增强经济增长的包容性和可持续性,推动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尤其是互联网技术应用从消费需求环节向生产供给环节的侧重发展,将为经济增长培育出更多新动能。
此外,伍超明表示,互联网+在社会治理、民生改善、智慧城市、乡村建设等多领域的融合发展,将加快社会数字化进程,助力我国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