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并不是“新的基建”,而是具有“质”的规定性。概括地说,“新基建”具有新技术、新高度、新领域、新模式、新业态、新治理等“六新”特征,这是“新基建”具备为中国经济“赋能”的条件。
(一)新技术
“新基建”应用的不是单一的产品技术或工业生产技术,更多的是指以数据为中心,结合信息网络和融合创新并形成循环作用的新技术链。具体来看,“新基建”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3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源于5G、云计算、区块链、数据中心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演化,在此基础上,对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深度应用又进一步产生了以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为代表的融合基础设施,信息融合得到的创新基础设施反过来还可以继续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品研制,进而促进新一代的信息技术研究。由此可见,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这三类基础设施中的作用过程形成了一个从技术开发到产品升级再到配套服务的全新技术链[12]。
(二)新高度
从战略定位的顶层设计看,“新基建”的战略目标更加长远。基于以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为特征的新时代环境,“新基建”瞄准的是未来中长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强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结构化变革,进而占据全球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先机,谋取未来国际竞争优势,这与新一轮技术变革浪潮和“数字中国”战略一脉相承。因此,与传统基建着眼于短期需求和经济增长相比,“新基建”更多地立足于高端化、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科技创新发展,侧重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相关战略和决策具有前瞻性且作用时间更长。
(三)新领域
与以“铁公机”为代表的传统基建相比,“新基建”涉及的领域更加广泛。从横向上看,传统基建主要投资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水利等基础设施,“新基建”则集中于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建设领域,在补齐传统基建的基础上,大力开拓智慧物流、智慧城市、智慧医疗、远程教育等新兴建设。从纵向上看,“新基建冶具有关联度高、就业面广的特点,因此,具备了“一业带百业”的倍扩效应——每个基础投资领域都助益于他们所联系的上下游关联方,可以带动整个行业的产业链发展。如物联网的建设将拉动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物流业、零售以及金融服务业等一系列相关产业的业务扩展。
(四)新模式
相对于传统基建,“新基建”具有高技术、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为分散经营风险,“新基建”的投融资模式更加多元化。传统基建基本上是由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建设实施和运营,投资经营趋于“中心化”;而“新基建”涉及的产业范围非常宽泛,基于平台经济,政府鼓励不同民营资本进入,由民营企业主导建设和运营,这将有助于形成更庞大的投资经营群体,整体趋向于“去中心化”开放式包容发展模式。另外,“新基建”的融资来源更加多样,传统基建的资金主要靠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募集,但“新基建”资金可能更多来源于民营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等社会化资本。
(五)新业态
“新基建”本质上是信息化经济的升级发展,与传统基建相比衍生叠加出了更多高科技、低耗能的新环节和新活动。因为在建设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同时,“新基建”在传统基建的框架建设中赋予了实体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灵魂内涵,开拓出如智能控制、智能机床、智能汽车、云平台、电子商务等新型市场,从而推动生产运输和销售管理等产业环节的创新发展。不仅如此,相比于传统基建,上述智能化的市场活动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更加符合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二者结合充分表现出“新基建”以人工智能和绿色环保等为特征的新经济业态。
(六)新治理
一方面,和传统基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大包大揽”或成为基建项目实际上的业主不同,由市场来配置其需要的资源、由企业来完成“新基建”全过程建设的情形越来越多,政府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将与传统基建有很大不同,因而也会带来大量新的社会治理问题。“新基建”与数字经济高度关联,对“新基建”的治理也要与数字经济相适应。比如,数据平台的利益分配涉及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交易和国家安全防范等问题,为此,治理要尽量走到问题的前面。另一方面,以5G、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新基建”对于数据收集、处理、分析的几何级提升,为“高质量”决策和治理提供了所需要的数据(包括精度、结构和维度),从而也大力助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